虐心《尋找南河》是以魚禾作为主角,大胆的构思也让人眼前一亮!主要内容简介: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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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犯了和他們一樣的毛病,我為這間以書為壁的鬥室起了個名字——遲鈍居。
朋友們書寫的“遲鈍居”攤在鋪開的毛氈上。書法的正大隆重讓我在攤開宣紙的時候忽然有點慚愧。把其中任何一幅字挂到牆上都會讓我不好意思。一幅挂在牆上的字終會成為暗示,不管起初用意如何。如果挂着的隻是一個語詞,比如像這樣“遲鈍”,那麼,它會從上牆的那一刻開始,像個幽靈似的在周圍慢慢展開它的内涵。它的意指和空氣一樣無處不在又無形無迹,但你漸漸會松弛下來,不至于不滿意自己的延宕。然後你帶着這種慣性外出,你收斂你的嚣張,在許多時候不表态,不說話,甚至不出現——先是告誡自己不介意,然後,某一天又出現了類似的事,你發現自己真的“不介意”了,因為事件沒有在你這裡遇到感應。
而我起這個名字的本意隻不過是對自己的概括——我覺得我的聰明止于紙上談兵,我本質上是遲鈍的,不靈巧,不機敏,反應慢,不善于察言觀色、見機行事,像一塊榆木疙瘩。現在,這種與生俱來的遲鈍變本加厲——榆木疙瘩幹透了,變得油鹽不進。如果把“遲鈍”挂在牆上,那就意味着我希望自己遲鈍一些,或至少樂見自己的遲鈍。但其實我并不樂意這樣。一個對自己的遲鈍感到煩惱的人,妄圖用一個名字來安撫自己,這仿佛是在給自己施加麻醉,帶有些自欺欺人的意思。
我把一幅幅“遲鈍居”鋪在闆台上,比較它們的風格。書法自然都是好的。真有意思,“遲鈍”這兩個字,竟也可以顯得淩厲,可以寫得靈巧,跟遲鈍的本義擰着勁,也可以很好看。
如果必要選一幅,我選金的字。金的字和她的人一樣,兼有天才的靈秀和赤子般的樸拙。金長得太美了。她是與我相好的人裡唯一堪稱“美人”的人。也許美人天生會遇到更多的坦途,她的“遲鈍”寫出來,就是那種萬事太平的樣子,筆畫緩滞,跟沒睡醒的貴妃似的。這才是地道的“遲鈍”啊。
金寫詩,并且和許多寫詩的人一樣,懷有與年齡不吻合的天真和浪漫,看不見人的晦暗與不堪。
詩歌最需要敏感,也仿佛最需要遲鈍。這相互沖突的秉性唯有極少數人才能兼得。因此,隻有兩種人是可以成就詩的,一種是擁有極其敏銳的直覺,空氣裡有一絲顫動都能感覺到;一種是異常的冷靜,可以透過萬象窺見本質——“天真的”和“感傷的”詩人,仿佛都是敏感的。
直覺力強大的人與外物沒有距離,他自身就在他感覺到的一切之中,他看見聽見嘗到太多,他在綿密的羅織中,在不自覺中體見事物的本相。異常冷靜的人在落筆之前兜轉良久,作為原型的事物在他眼中林林總總經過,少有什麼能夠不在他的邏輯中被照見骨架,他下筆儉省是因為值得留在字裡行間的事物不多,他略過所有的鋪陳,隻留下焦點:
我給你在你出生多年前那個傍晚,
一朵枯黃玫瑰的記憶。
而金的詩句是這樣的:
上船吧,公子——
已經晚了。
感傷的和天真的他們,都不去觸及底裡,不交代來龍去脈。他們沉默,靜坐,或在林蔭路上走來走去,眼神凝滞,語義含混,仿佛都是遲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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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犯了和他們一樣的毛病,我為這間以書為壁的鬥室起了個名字——遲鈍居。
朋友們書寫的“遲鈍居”攤在鋪開的毛氈上。書法的正大隆重讓我在攤開宣紙的時候忽然有點慚愧。把其中任何一幅字挂到牆上都會讓我不好意思。一幅挂在牆上的字終會成為暗示,不管起初用意如何。如果挂着的隻是一個語詞,比如像這樣“遲鈍”,那麼,它會從上牆的那一刻開始,像個幽靈似的在周圍慢慢展開它的内涵。它的意指和空氣一樣無處不在又無形無迹,但你漸漸會松弛下來,不至于不滿意自己的延宕。然後你帶着這種慣性外出,你收斂你的嚣張,在許多時候不表态,不說話,甚至不出現——先是告誡自己不介意,然後,某一天又出現了類似的事,你發現自己真的“不介意”了,因為事件沒有在你這裡遇到感應。
而我起這個名字的本意隻不過是對自己的概括——我覺得我的聰明止于紙上談兵,我本質上是遲鈍的,不靈巧,不機敏,反應慢,不善于察言觀色、見機行事,像一塊榆木疙瘩。現在,這種與生俱來的遲鈍變本加厲——榆木疙瘩幹透了,變得油鹽不進。如果把“遲鈍”挂在牆上,那就意味着我希望自己遲鈍一些,或至少樂見自己的遲鈍。但其實我并不樂意這樣。一個對自己的遲鈍感到煩惱的人,妄圖用一個名字來安撫自己,這仿佛是在給自己施加麻醉,帶有些自欺欺人的意思。
我把一幅幅“遲鈍居”鋪在闆台上,比較它們的風格。書法自然都是好的。真有意思,“遲鈍”這兩個字,竟也可以顯得淩厲,可以寫得靈巧,跟遲鈍的本義擰着勁,也可以很好看。
如果必要選一幅,我選金的字。金的字和她的人一樣,兼有天才的靈秀和赤子般的樸拙。金長得太美了。她是與我相好的人裡唯一堪稱“美人”的人。也許美人天生會遇到更多的坦途,她的“遲鈍”寫出來,就是那種萬事太平的樣子,筆畫緩滞,跟沒睡醒的貴妃似的。這才是地道的“遲鈍”啊。
金寫詩,并且和許多寫詩的人一樣,懷有與年齡不吻合的天真和浪漫,看不見人的晦暗與不堪。
詩歌最需要敏感,也仿佛最需要遲鈍。這相互沖突的秉性唯有極少數人才能兼得。因此,隻有兩種人是可以成就詩的,一種是擁有極其敏銳的直覺,空氣裡有一絲顫動都能感覺到;一種是異常的冷靜,可以透過萬象窺見本質——“天真的”和“感傷的”詩人,仿佛都是敏感的。
直覺力強大的人與外物沒有距離,他自身就在他感覺到的一切之中,他看見聽見嘗到太多,他在綿密的羅織中,在不自覺中體見事物的本相。異常冷靜的人在落筆之前兜轉良久,作為原型的事物在他眼中林林總總經過,少有什麼能夠不在他的邏輯中被照見骨架,他下筆儉省是因為值得留在字裡行間的事物不多,他略過所有的鋪陳,隻留下焦點:
我給你在你出生多年前那個傍晚,
一朵枯黃玫瑰的記憶。
而金的詩句是這樣的:
上船吧,公子——
已經晚了。
感傷的和天真的他們,都不去觸及底裡,不交代來龍去脈。他們沉默,靜坐,或在林蔭路上走來走去,眼神凝滞,語義含混,仿佛都是遲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