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傅愛毛的《精神病院手記》,是作者“傅愛毛”的作品,主要讲述了: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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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們日夜厮磨,難免龃龉,患有偷竊癖的吳芳樂此不疲地在病房裡連續行竊,弄得病房裡雞犬不甯。吳芳作案的時間多在深夜,夜間是病房最為安靜的時候,在藥物的作用下,患者們個個都被深度緻眠,吳芳卻是個特例,鎮靜藥對她幾乎不起作用。生命的個體差異性在精神病患者身上彰顯得淋漓盡緻,無論從生理機能還是靈魂層面而論,總會有一些人旁逸斜出于群體之外。比如吳芳,一到夜裡,她就會如同注了雞血般雙目炯炯,伺機而動。許多患者都有自己特别心愛的器重之物,要麼是紀念品,要麼是信物或吉祥寶貝:一張小照,甚或是一縷頭發,都可能成為患者的“護身符”。這些東西在别人眼裡分文不值,對患者本人卻是性命攸關。有名患者脖子上挂着一隻拇指般大的小葫蘆,二十四小時不離身,據她說那葫蘆裡裝着“法氣”,是她心愛的男人吐進去的。有那口法氣在,她平安無事,失了那口法氣,她就會失魂落魄。因丢失了小葫蘆,她鬧騰了整整七天,把她的主治大夫都險些折磨瘋,萬般無奈,院方出面協調,并事先預備好一模一樣的小葫蘆,煞有介事地把那個早已抛棄她的渾蛋男人請進病房,讓他當着女病人的面往葫蘆裡吐了一口“法氣”後,重新挂到她的脖子上,病房裡才算暫時恢複了秩序。那隻裝了法氣的寶葫蘆就是被吳芳偷去的。
通常情況下,吳芳偷了東西以後,隻是把所偷物品藏匿起來,不會毀棄,對她而言,樂趣好像隻在于偷竊行為本身,至于所偷物品價值幾許她全然不加理會。盡管病房裡到處裝着監控器,想捉住吳芳那隻行竊的手卻十分艱難。吳芳的主治大夫李銘是個在專業上頗具探索精神的年輕人,他專門拿出時間,白天守在病房蹲點,夜裡不眨眼地守在監控室裡盯着攝像頭,吳芳還是成功偷竊了鐘情妄想症患者王曉萌随身攜帶的一幀小照。丢了照片以後,王曉萌不可避免地躁狂起來,又号又罵,尋死覓活。在沒能夠對照片的魔力袪魅以前,隻能順勢而為,幫她找出那幀比生命還緊要的照片。照片上的那個人,使我無數次地心生疑惑,我忍不住問女博士:“為什麼一個在任何方面都既普通又平庸的男人,會對某個女人産生如此巨大的魔力,這到底是為什麼呢?實在太荒唐了!”
“什麼叫愛情,愛情是什麼玩意,這就是也!”女博士陰陽怪氣地回答。
“如果這就是傳說中所謂的愛情,那愛情就應該立即去見鬼!家裡養的寵物,一旦做了絕育手術,終生都不必再受愛情的折磨了,足見所謂愛情,不過是一種以生理機制為基礎的精神病毒,沒有那麼浪漫和神聖,醫生應該像切除盲腸那樣,拿手術刀切除愛情生發腺。”
“當真切除了,人活着該多麼乏味啊。人生百年,若不弄點愛情之類的鹽巴做調味品,怎麼挨?”
“王曉萌愛的那個男人算個什麼玩意兒呢?一個小混混,怎麼也成了愛情男主角?”
“一隻蟑螂都可能成為愛情主角,這就是愛情的偉大之處。”
“對一隻蟑螂也能愛得要死不活,這恰恰證明了愛情本身的盲目性和可笑性。”
“你肯定也銘心刻骨地愛過某一個男人吧?那男人有什麼奇特之處,以至可以擔當起愛情男主的角色呢?”
“莫非你對愛情徹底免疫了?”
“别廢話,還是幫王曉萌找照片吧,不然會出人命。愛情不當緊,人命卻關天。”
由于吳芳是個慣偷,王曉萌丢了緻命小照以後,大家認定作案者非她莫屬,護士和大夫輪番上陣,軟硬兼施外加威脅利誘,請求她把照片拿出來。她甯死不肯承認偷竊行為,李銘大夫隻好發動大家集體尋找丢失的照片。大家手忙腳亂地像掘金一般到處翻尋,搞得人仰馬翻,唯獨吳芳悠然自得地冷眼作壁上觀。病房裡亂成一團糟的時候,女博士冷笑着悄悄對我說:“其實,吳芳最得意的就是這人仰馬翻的效果。”
“吃飽了無聊,總得找點事情鬧鬧嘛。”我調侃道。
“不然,大家怎麼可能關注到她呢?”
“被關注,真有如此重要嗎?”
“一個人若是長期得不到任何關注,就像莊稼得不到陽光照耀一樣,會慢慢枯萎。”
“被誰關注?”
“被這個世界。”
“能被世界看見的,充其量會有幾個人?難道其餘絕大部分的籍籍無名者都要枯萎而死嗎?”
“被關注就會産生重要人物的感覺,誰不想成為重要人物?”
“死亡來臨的時候,名垂青史也好,籍籍無名也罷,終究都是一場空。多少叱咤風雲的重要人物都死了,地球不是照樣轉?對地球而言,無論多麼重要的人物都是螞蟻一枚,真正的高人恰恰多是隐居者,他們根本無須關注。”
“既然如此,你為何不現在就結束你那螞蟻般的生命呢?莫非你是隐居的高人?”
“螞蟻有螞蟻存在的樂趣。”
“那你說,螞蟻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?”
“别意義綁架好不好?凡事都要探尋意義是人的臭毛病!那你說,吳芳這麼偷來偷去有什麼意義?”
“她偷竊行為背後潛藏的深層動機,是畸形的被關注欲。”
為了表示對女博士的高談闊論不屑一顧,我故意閉上眼睛保持沉默,心裡暗想:如我這般平庸如螞蟻的一個人,活着有意義嗎?對我媽而言,絕對有。在那一瞬間裡,我突然特别想念我媽,心想,等出去以後,我頭一件事就是去看她,并鼓足勇氣拉住她的手好好撫摸一番。想到這裡,我轉過身來正對着女博士,漲紅了臉對她說:“盡管卑微如螞蟻,可是,在上帝召喚我以前,我決不會主動退出人生,我要活着品嘗我媽做的香椿菜!”
“為了品享媽媽的香椿菜而活着,好,有意義!”
女博士從鼻孔裡冷笑了兩聲,走開了。我對自己說,哪怕像空氣一樣活着,我也要好好呼吸。想到這裡,我突然怔住了:空氣的存在感低到可以被忽略不計,然而,離開空氣幾分鐘,人就沒命了,這世界上還有比空氣更偉大的存在嗎?可是,它卻如同完全不存在一樣,在而不在,不在而在。空氣需要像吳芳這樣費盡心機地博取存在感和關注度嗎?笑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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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們日夜厮磨,難免龃龉,患有偷竊癖的吳芳樂此不疲地在病房裡連續行竊,弄得病房裡雞犬不甯。吳芳作案的時間多在深夜,夜間是病房最為安靜的時候,在藥物的作用下,患者們個個都被深度緻眠,吳芳卻是個特例,鎮靜藥對她幾乎不起作用。生命的個體差異性在精神病患者身上彰顯得淋漓盡緻,無論從生理機能還是靈魂層面而論,總會有一些人旁逸斜出于群體之外。比如吳芳,一到夜裡,她就會如同注了雞血般雙目炯炯,伺機而動。許多患者都有自己特别心愛的器重之物,要麼是紀念品,要麼是信物或吉祥寶貝:一張小照,甚或是一縷頭發,都可能成為患者的“護身符”。這些東西在别人眼裡分文不值,對患者本人卻是性命攸關。有名患者脖子上挂着一隻拇指般大的小葫蘆,二十四小時不離身,據她說那葫蘆裡裝着“法氣”,是她心愛的男人吐進去的。有那口法氣在,她平安無事,失了那口法氣,她就會失魂落魄。因丢失了小葫蘆,她鬧騰了整整七天,把她的主治大夫都險些折磨瘋,萬般無奈,院方出面協調,并事先預備好一模一樣的小葫蘆,煞有介事地把那個早已抛棄她的渾蛋男人請進病房,讓他當着女病人的面往葫蘆裡吐了一口“法氣”後,重新挂到她的脖子上,病房裡才算暫時恢複了秩序。那隻裝了法氣的寶葫蘆就是被吳芳偷去的。
通常情況下,吳芳偷了東西以後,隻是把所偷物品藏匿起來,不會毀棄,對她而言,樂趣好像隻在于偷竊行為本身,至于所偷物品價值幾許她全然不加理會。盡管病房裡到處裝着監控器,想捉住吳芳那隻行竊的手卻十分艱難。吳芳的主治大夫李銘是個在專業上頗具探索精神的年輕人,他專門拿出時間,白天守在病房蹲點,夜裡不眨眼地守在監控室裡盯着攝像頭,吳芳還是成功偷竊了鐘情妄想症患者王曉萌随身攜帶的一幀小照。丢了照片以後,王曉萌不可避免地躁狂起來,又号又罵,尋死覓活。在沒能夠對照片的魔力袪魅以前,隻能順勢而為,幫她找出那幀比生命還緊要的照片。照片上的那個人,使我無數次地心生疑惑,我忍不住問女博士:“為什麼一個在任何方面都既普通又平庸的男人,會對某個女人産生如此巨大的魔力,這到底是為什麼呢?實在太荒唐了!”
“什麼叫愛情,愛情是什麼玩意,這就是也!”女博士陰陽怪氣地回答。
“如果這就是傳說中所謂的愛情,那愛情就應該立即去見鬼!家裡養的寵物,一旦做了絕育手術,終生都不必再受愛情的折磨了,足見所謂愛情,不過是一種以生理機制為基礎的精神病毒,沒有那麼浪漫和神聖,醫生應該像切除盲腸那樣,拿手術刀切除愛情生發腺。”
“當真切除了,人活着該多麼乏味啊。人生百年,若不弄點愛情之類的鹽巴做調味品,怎麼挨?”
“王曉萌愛的那個男人算個什麼玩意兒呢?一個小混混,怎麼也成了愛情男主角?”
“一隻蟑螂都可能成為愛情主角,這就是愛情的偉大之處。”
“對一隻蟑螂也能愛得要死不活,這恰恰證明了愛情本身的盲目性和可笑性。”
“你肯定也銘心刻骨地愛過某一個男人吧?那男人有什麼奇特之處,以至可以擔當起愛情男主的角色呢?”
“莫非你對愛情徹底免疫了?”
“别廢話,還是幫王曉萌找照片吧,不然會出人命。愛情不當緊,人命卻關天。”
由于吳芳是個慣偷,王曉萌丢了緻命小照以後,大家認定作案者非她莫屬,護士和大夫輪番上陣,軟硬兼施外加威脅利誘,請求她把照片拿出來。她甯死不肯承認偷竊行為,李銘大夫隻好發動大家集體尋找丢失的照片。大家手忙腳亂地像掘金一般到處翻尋,搞得人仰馬翻,唯獨吳芳悠然自得地冷眼作壁上觀。病房裡亂成一團糟的時候,女博士冷笑着悄悄對我說:“其實,吳芳最得意的就是這人仰馬翻的效果。”
“吃飽了無聊,總得找點事情鬧鬧嘛。”我調侃道。
“不然,大家怎麼可能關注到她呢?”
“被關注,真有如此重要嗎?”
“一個人若是長期得不到任何關注,就像莊稼得不到陽光照耀一樣,會慢慢枯萎。”
“被誰關注?”
“被這個世界。”
“能被世界看見的,充其量會有幾個人?難道其餘絕大部分的籍籍無名者都要枯萎而死嗎?”
“被關注就會産生重要人物的感覺,誰不想成為重要人物?”
“死亡來臨的時候,名垂青史也好,籍籍無名也罷,終究都是一場空。多少叱咤風雲的重要人物都死了,地球不是照樣轉?對地球而言,無論多麼重要的人物都是螞蟻一枚,真正的高人恰恰多是隐居者,他們根本無須關注。”
“既然如此,你為何不現在就結束你那螞蟻般的生命呢?莫非你是隐居的高人?”
“螞蟻有螞蟻存在的樂趣。”
“那你說,螞蟻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?”
“别意義綁架好不好?凡事都要探尋意義是人的臭毛病!那你說,吳芳這麼偷來偷去有什麼意義?”
“她偷竊行為背後潛藏的深層動機,是畸形的被關注欲。”
為了表示對女博士的高談闊論不屑一顧,我故意閉上眼睛保持沉默,心裡暗想:如我這般平庸如螞蟻的一個人,活着有意義嗎?對我媽而言,絕對有。在那一瞬間裡,我突然特别想念我媽,心想,等出去以後,我頭一件事就是去看她,并鼓足勇氣拉住她的手好好撫摸一番。想到這裡,我轉過身來正對着女博士,漲紅了臉對她說:“盡管卑微如螞蟻,可是,在上帝召喚我以前,我決不會主動退出人生,我要活着品嘗我媽做的香椿菜!”
“為了品享媽媽的香椿菜而活着,好,有意義!”
女博士從鼻孔裡冷笑了兩聲,走開了。我對自己說,哪怕像空氣一樣活着,我也要好好呼吸。想到這裡,我突然怔住了:空氣的存在感低到可以被忽略不計,然而,離開空氣幾分鐘,人就沒命了,這世界上還有比空氣更偉大的存在嗎?可是,它卻如同完全不存在一樣,在而不在,不在而在。空氣需要像吳芳這樣費盡心機地博取存在感和關注度嗎?笑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