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將魚湯拿到他面前炫耀:
「怎麼樣?同桌心里有你吧?」
「再晚一分鐘,我可就要走了。」
我明明給他的是魚湯,可他卻盯著的是我。
也是此時,我才發現我們在一把傘里靠得極近。
六年過去,當初青澀的男生變得成熟穩重,穿著得體的西裝,還散發著名貴香水的氣息。
他低著頭,認認真真地聽我說話,深邃的眼睛也盯著我。
在我抬頭與他四目相對的那一刻,他開口:
「同桌。」
「什、什麼?」
靠得好近,我結巴,心跳快了半拍。
雨天,重逢,依舊是一把傘,依舊是一起回家。
我想到那段六年才想通的對話。
莫名緊張。
這家伙不會是要告白吧?
告白的話我該說什麼?答不答應?
雖然說他人還不錯,長得也帥,還挺深情的,但是我們畢竟六年沒見,原則上現在就答應了會不會不太好?
可是如果不答應的話……
我又忍不住多看了那張帥絕人寰的臉一眼。
終于決定原則,閉上眼睛開口:
「我覺得我們可以先了解了解!」
「你踩我腳了。
兩句話異口同聲。
轟隆。
雷聲震得我劈頭蓋臉。
我低頭,看著那雙昂貴皮鞋上踩著的小白鞋。
我:「……」
我默默挪開,然后一步、兩步、三步地走出傘外,舉起雙手,默默地捂住臉,蹲了下去。
齊放下一秒就跟了上來,語氣焦急:
「你怎麼了?是不是胃不舒服?」
我語氣悶悶:
「我沒事,你先別看我。」
「還有——」
我空了一秒:
「對不起哦。」
他倒不在意被踩得疼不疼,聽見我沒事后松了口氣,看著我蹲成一團,悄悄勾起了嘴角:
「沒事,我不介意的。」
10
好丟臉。
沒有人可以一直丟臉,除非那是許舟舟。
三歲追小狗崽一屁股摔個狗吃屎,七歲玩炮仗炸了隔壁家二大爺家糞坑,十三歲苦練一年武術才被老媽發現走錯,要學的其實是芭蕾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