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沈宁韵季屿川,书名叫《5645432451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沈宁韵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5645432451沈宁韵季屿川章节试读沈宁韵季屿川渝城,盛苏炎热。华顿酒店,包厢内。今天是渝城艺术学院的同学聚会,席间氛围十分热闹。宁韵!三年不见,大家都要不认识你了!就是!你先自罚三十杯!被众人调笑...
小说详情5645432451沈宁韵季屿川章节试读
沈宁韵季屿川
渝城,盛苏炎热。
华顿酒店,包厢内。
今天是渝城艺术学院的同学聚会,席间氛围十分热闹。
宁韵!三年不见,大家都要不认识你了!
就是!你先自罚三十杯!
被众人调笑的沈宁韵也不恼,嘴角蕴着笑意:这么久不见,就想着怎么整我?
说完,她视线扫视一周,并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。
沈宁韵心中涌上复杂情绪,像是松了一口气,又像是失落。
三年前,她从大学开始交往的男友季屿川不告而别。
于是在这三年里,她和这些大学同学断了所有的交集。
她独自一人度过了许多难熬的夜晚,也度过那些被迫停滞的时间。
他吩咐服务生上菜,要了一壶极品毛尖,没要酒。
季屿川磨蹭到菜上齐了,才从卫生间回来,路过301时,他不着痕迹拧门锁,提示我可以行动了。
我听着挪椅子的动静,等完全平息了,起身走向302。
沈宁韵略欠身,迎了迎季屿川,恭喜程董了,王惠五年前吞下程氏的工程,兜兜转转又归程氏了。
季屿川脱掉外套挂在衣架,如果冯总感兴趣程氏的项目,我们随时合作。
沈宁韵斟了两杯茶,推到他面前,解决完手头的麻烦,我们再谈。
我吃力伏在门缝,暗骂季屿川废物,缝隙留得太小了,刚够我一只眼看。
我第一次见到沈宁韵穿皮红色的衬衫,是林宗易那天骑马的短靴的颜色,比酒红更明艳,没有桃红色那样轻佻,尖领的哑光丝绵,宝石蓝掺了银线的金丝绒长裤,俊朗又温和。他佩戴的爱彼皇家橡树腕表是我送他的,刷爆了一张卡,当然,刷爆的是他的卡,我花他的钱买的。
我打了一个饱嗝儿,季屿川蹙眉,不露声色瞟向门口,我当即捂住嘴。
林宗易那边,快收网了。
沈宁韵夹了一块鱼肉,捕鱼时,心要稳,撒网准,收网更准,现在还不到时机。
季屿川说,也就这三五天。
沈宁韵没吃那块鱼,只搁在碟子里,虽然搭上了周德元,林宗易不是坐以待毙的人,后面风向不对,周德元会立刻从浑水里抽身,我单挑他,不足三成胜算。
季屿川用塑料叉插住水果船上的西瓜,一网打尽这艘船,周德元也立大功,他不可能临阵逃脱,你帮他铲除王家,他不回馈你,也担心你翻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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