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心《青梅說真愛無敵-輕淺》是以佚名作为主角,大胆的构思也让人眼前一亮!主要内容简介:...
第1章 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妻,愛上了一個窮小子,為了他要和我解除婚約。
我勸青梅,愛情是兩個人的事,但是婚姻不是。
那個窮小子性格陰郁,家裡人也都是不好相與的,讓她慎重考慮。
她反而說像我這麼市儈的人,永遠都不會懂什麼叫愛情。
行吧,那我就拭目以待。
看看你那個門不當戶不對,人也不對的愛情,到底能維持多久。
1
我是從我父母那裡知道,方清妍要跟我解除婚約的消息。
我瘋狂的給方清妍打電話、發微信,她都不理我。
我想不通,在我出國的這兩個月時間裡到底發生了什麼,能讓她做出如此決絕的決定。
我去找了方清妍的父母,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。
方伯父一副家門不幸的表情,不停地跟我說着對不起。
他說方清妍像被人下了蠱一樣,非要嫁給一個窮小子,無論他們怎麼勸都不聽。
而且自從她跟家裡攤牌了以後,就不再跟家裡聯系了。
方清妍的大嫂插話,“人是不聯系了,信用卡可沒耽誤她刷。”
方大哥瞪了她一眼,方大嫂才悻悻地閉了嘴。
我知道這個談話不會有什麼結果了,于是我找人查了方清妍的手機定位。
我是在一個簡陋的出租屋裡見到方清妍的。
她給我開門的時候,手裡還拿着一件正準備晾曬的男士内褲。但因為她的力氣不夠大,擰得不幹,内褲還在滴着水。
真看不出,方清妍這個向來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人,竟然還能為愛洗内褲。
看到是我,方清妍立刻沉下了臉。
“我爸媽沒告訴你嗎,我要跟你解除婚約。”
我一臉受傷地說,“方清妍,我們兩個人青梅竹馬,十幾年的感情,到頭來你就連分手都要讓别人轉告是嗎?”
“你可别胡說,我們隻是認識了十幾年而已。除了家裡給我們定下了婚約,我跟你可沒有任何關系。我們兩人之間根本就不是愛情,我也不允許你把我們的關系定義成愛情,那簡直就是對神聖愛情的玷污。”
我氣極,“那你告訴我什麼叫愛情?是在簡陋的出租房裡面洗衣服、煮飯、打掃衛生嗎?”
“你不懂,這才是人間煙火氣。我和沈從南在一起後,我才知道愛情是什麼樣子的。他帶我去坐公交車,帶我看沿途的風景,他帶我去菜市場買菜。我們吃着親手做出來的飯菜,而不是餐廳裡端上來的沒有感情的食物。隻有這樣的生活,才叫幸福。”
“你了解過沈從南的家裡人嗎?你們兩個人在一起感受不到金錢的重要,但是等你們結了婚之後,就是你的家庭和沈從南家庭的碰撞,你們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的不融合,會給你們今後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困擾的。而且沈從南那個人,性子一向陰郁,你确定你和他在一起能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嗎?”
“他沒錢又有什麼關系,我爸媽還能看着我受窮不成。雖然他們現在不能理解,但等我和沈從南結婚了,他們還能忍心看着我這個女兒受苦不成。”
“你這算盤打的還挺響。”
“霍任,我告訴你,雖然我家的條件不如你們家,但是要保證我和沈從南衣食無憂,還是沒什麼問題的。不管你做什麼,我都不會跟你在一起的,你就不要自作多情了。”
“霍任,我告訴你,雖然我家的條件不如你們家,但是要保證我和沈從南衣食無憂,還是沒什麼問題的。不管你做什麼,我都不會跟你在一起的,你就不要自作多情了。”
“行,方清妍,希望你記得今天自己說過的話。我們兩個人之前沒有關系,之後也不會有任何關系。”
“你放心,我就算是要飯,都會從你家門前繞路走的。”
方清妍的無情,把我這些年的付出襯托得像一個笑話。幸好,這個笑話到今天為止,就徹底結束了。
2
兩個月後,我爸媽收到了方家送來的結婚請帖。
方清妍懷孕了,而方父方母也如方清妍預料的一般,不忍心看着這個女兒在簡陋的出租屋裡受苦。于是給她準備了一套别墅當作她的嫁妝,讓她和沈從南住了進去。
本來方清妍她爸媽嫌丢人,不想舉辦婚宴的。
但是方清妍堅持,說如果沒有婚宴,沒有衆多親朋好友的見證,會讓她覺得自己就像是隻無媒苟合的野鴛鴦,覺得自己不受重視。
方父方母隻好答應了她的要求。當然,婚宴的費用由方家承擔。
方伯母跟我媽說起這件事的時候,眼淚都要掉下來了。但她看到我媽的臉色也不太好,知道這不是一個适合抱怨的對象和場合。
于是說了沒幾句,就匆匆的告辭了。
我媽說,“要不我們就送個禮金,人就不去了吧。”
我說,“那可不行,錢都花了,怎麼不得把禮金給吃回本。”
我媽揶揄的看着我,“我們哪是差那一口飯的人家,說吧,你小子打什麼歪主意呢?”
“天地良心,我哪是那種不講道德的人啊。何況哪裡用得上我打什麼歪主意,就沈從南那一家子出現,不用别人幹什麼,他們自己就能鬧出笑話來。”
“沈從南他家裡人怎麼了,你見過嗎?”
說到這個,我可就來精神了。
“我和他是一個大學的,他和同宿舍的人關系一直不太好,整天陰陽怪氣的,還經常小偷小摸不斷。小到衛生紙、洗發水,大到衣服、電子産品,他拿來就用,從來不帶跟人打聲招呼的。”
“他們宿舍有一個人,家裡條件比較好,但是脾氣比較暴躁。有一次跟沈從南打了起來,把沈從南的胳膊打破了。因為事情鬧得比較大,所以學校把雙方的家長都找了過來。”
“沈從南他家裡人大哭大鬧,目的就一個——賠錢。”
“屬實是那個打人的不對,人家家裡也承認錯誤,于是商議好賠給沈從南5000塊錢作為補償。”
“其實沈從南就是胳膊上劃了個口子,頂多一個星期就能愈合了。”
“當時沈從南家裡人,也同意了賠償方案。但是當天晚上他們就反悔了,說沈從南的傷口又滲了血,5000塊錢的賠償可不夠,起碼要20000塊錢。”
“沈從南傷成什麼樣,同宿舍的都看着呢,壓根就不嚴重。于是大家提出把繃帶揭開,讓大家看看。”
“這一揭開,你猜怎麼着?”我說到關鍵處,停了下來,看向我媽。
我媽拿起手邊的抱枕向我扔了過來,“你當你在說評書啊,還留個懸念,趕緊講。”
“好咧,您聽我接着說。這一揭開,大家夥發現沈從南傷的确實挺嚴重,但是絕對不是最開始就受的傷。很明顯是他家為了多要錢,剛剛自己動手又給弄嚴重的。”
“沈從南一直低着頭不說話,她媽倒是一直在一旁喋喋不休。雖然大家都看出來是怎麼回事了,但是怕不答應,沈從南他家再弄出什麼更吓人的事,于是硬着頭皮認了20000塊錢的賠償。”
“打那以後,他宿舍的人都找借口搬走了。都怕什麼時候就被沈從南給賴上了。賠錢是小事,誰知道他會不會幹出來謀害性命的事啊。畢竟為了錢能讓人往自己身上動刀子的狠人,确實不多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