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只留下句,“这里交给你处理。”
叶白站在原地,看着他背影消失在街角,开车跟了上去。
目的地,是那栋熟悉旧式唐楼。
她的心缓缓沉了下去。
这是很多年前,两人刚出来闯荡,最落魄时住过的地方。
夏天闷热,冬天漏风,他们却住了十年。
功成名就之际,霍霆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这栋楼。
他说,这里有她爱他的痕迹,他不愿意让别人染指。
可现在,他带着另一个女人来到了这里。
手机屏幕亮起,手下发来的信息简单直接:
三月前,霍爷的车在雨中撞上了离家出走的沈小姐,沈小姐失忆,霍爷将人带回中环唐楼,每周至少留宿三晚。
车里还存留着独属于霍霆琛的味道,曾经是她最安心的归处,此刻却随着呼吸扎得她五脏六腑都疼。
这段时间,他推说忙,连她落地都没来接机。
可原来……
她点燃一支烟,猩红的火光在黑暗里明明灭灭,像极了很多年前,他们蜷缩在唐楼那张破木板床上,分食一碗车仔面时,窗外那盏接触不良的霓虹招牌。
那时真穷啊,穷得只剩下彼此。
她记得最深的是一个冬夜,寒风从裂缝里钻进来,像刀片刮在两人身上,他们把所有的衣服都盖在身上,还是冷得牙齿打颤。
霍霆琛把她裹在怀里,用身体温暖她,下巴抵着她的发顶:“白白,再忍忍,等我们出头了,绝不会再让你受这种苦。”
她信了。
所以她陪着他从庙街砍到中环,看着他从一个籍籍无名的马仔,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霍爷。
她后背那道为他挡下的疤,至今还在阴雨天隐隐作痛……
烟蒂烫到了指尖,她才恍然回神。
心头缓缓涌起一阵酸涩。
这条血路他们走了十五年,却敌不过后来者轻飘飘的眼泪。
天光亮起,她眼底最后一丝波澜也归于沉寂。
她发动车子准备离开。
就在这时,楼梯口出现了霍霆琛的身影。
“白白,”他敲了敲车窗,“你一直在等我?昨天事出紧急,嘉郡受了惊吓,我只好安排她在这里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