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李浩迟来的、充满算计的道歉,我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。
我直接拒绝了任何形式的沟通,一切交由律师处理。
开庭的日子,很快就到了。
但在开庭前,婆婆王秀兰和小姑子李静,又给我上演了一出闹剧。
她们打听到了我租的新公寓地址,直接跑到楼下堵我。
一见到我,王秀兰就“扑通”一下坐在地上,开始拍着大腿哭天抢地。
“没天理了啊!儿媳妇出名了,有了几个臭钱,就要甩了我儿子,连我这个老婆子都不认了啊!”
李静则在一旁拿着手机录像,嘴里还不停地煽风点火:“大家快来看啊!这个女人就是网上那个美食博主林小晚!人前岁月静好,人后逼走婆婆小姑,蛇蝎心肠啊!”
她们的表演,很快吸引了小区里不少人围观。
我没有跟她们争吵。
我只是冷冷地看着她们,然后拿出了手机,拨打了110。
“喂,警察同志吗?我在XX小区,有人在这里寻衅滋事,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,还对我进行诽谤和人身攻击。”
警察来得很快。
当王秀兰和李静被警察带走,并被严肃警告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时,她们脸上的表情,比吃了苍蝇还难看。
法庭上,气氛庄严肃穆。
李浩请的律师,是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中年男人。
他一上来,就试图将我的博主收入,定义为“性质不明的灰色收入”,以此来削弱它在财产分割中的权重。
“我的当事人李浩先生,常年在外工作,对林晚女士从事网络直播、获取打赏等行为并不知情。而且,这种所谓的网红收入,缺乏稳定性,也缺乏合法的税务证明,不应被视为稳定的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他还将李浩转给小姑子的三十多万,轻描淡写地辩称为“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赠与”,是“合乎情理的家庭内部资助行为”。
他的话音刚落,我的律师张姐就站了起来。
她没有急着反驳,而是不紧不慢地,向法官呈上了一份厚厚的文件。
“法官大人,这是我的当事人林晚女士,过去三年所有博主收入的银行流水、她与所有广告商签订的正式商业合同,以及每一笔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。她的每一分钱,都清清楚楚,合法合规。”
张律师顿了顿,目光锐利地扫向对面的李浩。
“至于所谓的‘亲情赠与’,我们也准备了一些东西。”
她打开了投影。
屏幕上出现的,是李浩和李静的微信聊天记录。
记录被一条一条地展示出来。
“哥,我看上一个香奈儿的包,最新款,才五万多。”
“哥,我跟闺蜜想去趟马尔代夫,你赞助一下呗。”
“哥,我没钱花了,你再给我转五千。”
而李浩的回复,永远是那么“慷慨”。
“买!”
“去!哥给你报销!”
“好,马上转你。”
其中最刺眼的一条是,李浩对李静说:“有哥在,你什么都不用愁,哥就是你的提款机。”
聊天记录的最后,张律师还附上了一份李静近两年的消费账单。
名牌包、奢侈品、高档餐厅、海外旅游……总支出,远远超过了一个无业游民所能承担的范围。
证据确凿,无可辩驳。
轮到我作为证人出庭。
我站起来,看着法官,也看着对面脸色已经发白的李浩。
我平静地,将这五年的婚姻生活,像讲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,娓E娓道来。
从我如何放弃事业,到我如何操持家务,再到寿宴那天,那2200块钱和那十份麻辣烫带来的,压倒性的羞辱。
我的叙述里,没有眼泪,没有控诉,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和失望。
最后,我说:“法官大人,我还有一份特殊的证据,想要提交。”
我将一个U盘,交给了法警。
很快,法庭的屏幕上,播放出了一段视频。
视频的画面有些晃动,显然是偷录的。
画面里,是婆婆王秀兰和小姑子李静,正坐在她们家那空荡荡的客厅里,商量着什么。
只听见李静兴奋地说:“妈,我打听过了,林晚那个账号,现在可值钱了!一条广告就几十万!等哥跟她离了婚,我们必须把这个账号的使用权给抢过来!毕竟她火起来的视频,都是在我们家拍的,这房子我哥也出了首付,凭什么好处都让她一个人占了!”
婆婆王秀[兰]连连点头,脸上是毫不掩饰的贪婪:“对!你哥说的对,她一个女人,要那么多钱干什么!最后还不是便宜了外人!这账号,必须拿回来!”
这段视频一出,全场哗然。
旁听席上发出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呼。
法官的脸色,变得异常严肃。
而李浩和他母亲、妹妹的脸色,在那一刻,惨白如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