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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27歲,家裡人一聲令下,讓我結婚。
我二話不說,踹了舔了三年的男友路軒,滾回老家相親。
朋友下巴都快驚掉了:「你不是愛路軒愛得要死嗎?說放就放?」
我扯了下嘴角,笑了,就是有點冷:「我腦子又沒病。路軒那種人,玩玩可以,搭夥過日子?我嫌命長嗎?」
話音剛落,一個又冷又熟悉的聲音在我背後結成了冰。
「哦,所以,這就是你甩了我的理由?」
1
拖着箱子回到家門口,正好撞上一個女人從裡面開門出來。
一件寬大的黑毛衣,領口開得很大,鎖骨精緻得像畫出來的。
下面光着腿,玩“下衣失蹤”那套,腳上踩着一雙ysl的細高跟。
我認得她,路軒樂隊那個彈貝斯的,叫胡晨。
二十歲出頭,嫩得能掐出水來,漂亮得很有攻擊性。
我下意識地,像做賊一樣縮回了走廊門後,沒動。
沒一會兒,路軒跟了出來。他就穿了條牛仔褲,赤着上半身,懶洋洋地靠在牆上,點了根煙。
他側腰上那幾條漂亮的鲨魚肌,還在往下滴着水,帶着剛洗完澡的濕氣。
他抽了口煙,随手把一個香奈兒的包扔了過去。
「拿着。」他聲音淡淡的。
胡晨眼睛瞬間就亮了,跟隻貓似的撲到路軒身上,尖叫起來:
「啊!這個包!我做夢都想要!你從哪兒弄來的?」
「上次去香港,順手買的。」
「我愛死你了!謝謝寶貝!」
胡晨還膩歪着不肯走,路軒眉心微微一蹙,不耐煩了。
「行了,趕緊滾。」
那女孩從他身上滑下來,嘴上嗔怪,眼裡全是得逞的嬌媚:
「真夠絕情的。剛才在床上還叫人家寶貝,現在提上褲子就趕人走。」
她倒也不真生氣,美滋滋地挎上新包,沖路軒飛了個吻:
「走了啊,明天見。」
等她踩着高跟鞋“哒哒哒”地走遠,我才從門後陰影裡走出來。
路軒估計也沒想到我會在這個節骨眼上回來,愣了一下,但那點驚訝很快就消失了,恢複了一貫的散漫。
「回來怎麼不說一聲?」
我盯着他看了幾秒。
我盯着他看了幾秒。
「太晚了,怕打擾你休息。」我語氣平靜無波。
路軒脖子上那幾道暧昧的紅印子還新鮮得很,但他臉上沒有一絲一毫的心虛,伸手就攬過我,把我帶進屋裡。
「餓了,給我弄點吃的。」他往沙發上一癱,打開電視,好像剛才那一幕根本不存在,隻是我的幻覺。
我站着沒動,像尊雕像。
他終于從電視上挪開眼,擰着眉看我:
「怎麼了?」
然後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什麼,眉梢一挑,嘴角勾起一個又懶又壞的笑:
「想我了?」
他站起來,從背後抱住我,溫熱的呼吸噴在我脖子上,又麻又癢。他的手順着我衣服下擺就往裡鑽。
「那就先吃你,再吃飯——」
他常年彈吉他,指尖有一層薄繭,蹭過皮膚時,帶着點刺痛的癢,很能撩撥人。
我閉上眼,一股無法言說的厭惡從心底湧上來,伸手,冷靜地拉開了他的手。
我承認,我挺迷戀路軒這副身體的。當初倒追他,一大半原因就是饞他這張臉和這身皮囊。
但現在,可能因為剛下飛機太累,也可能因為剛才那個女人,我什麼心情都沒了,隻覺得惡心。
路軒很少被我這樣拒絕,他愣住了,接着臉色就沉了下來。
「你什麼毛病?」
我低下頭,目光落在了地毯上那一團黑色的東西上。
是一條絲襪,被撕得不成樣子,爛得像塊破布。
路軒顯然也看見了,他“啧”了一聲,表情有點挂不住了,難看起來。
客廳裡死一樣的寂靜,空氣都變得焦灼。他從煙盒裡又抽出一根煙點上,咬碎薄荷爆珠的聲音,格外清脆。
「她租的房子到期了,沒地方住,我收留她一晚。」
「我們什麼都沒幹。」
我擡頭看着路軒,我們的視線被他吐出的白煙隔開,誰也看不清誰臉上的表情。
但我們心裡都清楚,這借口有多爛,多侮辱智商。
這不是路軒第一次偷吃了。他骨子裡就是個浪子,我認識他第一天起,他就是這副德性。
那時候閨蜜非要拉我去看一個搖滾樂隊的現場,吹主唱帥得人神共憤,票巨難搶。
我對搖滾沒興趣,全程興緻缺缺。
直到路軒走上舞台。
他低着頭,調試着手裡的吉他。額前的黑發沒上發膠,軟軟地垂下來,偶爾掃過白皙的額頭,能看見他薄薄的、透着粉色的眼皮。
他穿得最簡單,一件黑t,一條牛仔褲,卻像個發光體,瞬間吸走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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