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杀人。
杀人时的快感,能让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。
更重要的一点是,我喜欢把尸骨做成花肥。
然后用来培育花店里的花花草草。
因为尸骨富含植物所需的营养元素。
比起化学肥料,更绿色环保。
我喜欢花草,是因为花草娴静令我舒心。
我讨厌动物,是因为动物好动令我浮躁。
所以,我喜欢把动物化作春泥,来护花。
我曾经尝试过抓流浪猫和流浪狗做花肥。
但它们毛发太多,实在不好清理。
相比较而言,还是杀人更简单。
所以后来,我将花肥的原材料,由动物替换成了人类。
11
我杀的第一个人是我曾经暗恋的一个女同事。
她长得漂亮,是我的初恋。
当我还是以男人的形象示人的时候曾追求过她。
可当初她从没正脸瞧过我一眼。
还到处跟人说我是娘娘腔没一点男子气概!
害得我被全公司的人耻笑。
后来,我悄悄把她给杀了。
我摘走了她身上的首饰,而且还把她分尸了。
我将她的尸骨做成了花肥。
并用来培育了一盆玫瑰花。
那盆玫瑰花后来长得非常好。
即便我来到了新的城市,我也一直带着它。
我觉得它能给我带来好运。
于是我将它摆在花店门口的石阶上作为镇店之宝。
我自然舍不得卖掉它。
我想永远留着它。
我要每天都看着它。
看着它,就像看到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