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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杀人。

杀人时的快感,能让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。

更重要的一点是,我喜欢把尸骨做成花肥。

然后用来培育花店里的花花草草。

因为尸骨富含植物所需的营养元素。

比起化学肥料,更绿色环保。

我喜欢花草,是因为花草娴静令我舒心。

我讨厌动物,是因为动物好动令我浮躁。

所以,我喜欢把动物化作春泥,来护花。

我曾经尝试过抓流浪猫和流浪狗做花肥。

但它们毛发太多,实在不好清理。

相比较而言,还是杀人更简单。

所以后来,我将花肥的原材料,由动物替换成了人类。

11

我杀的第一个人是我曾经暗恋的一个女同事。

她长得漂亮,是我的初恋。

当我还是以男人的形象示人的时候曾追求过她。

可当初她从没正脸瞧过我一眼。

还到处跟人说我是娘娘腔没一点男子气概!

害得我被全公司的人耻笑。

后来,我悄悄把她给杀了。

我摘走了她身上的首饰,而且还把她分尸了。

我将她的尸骨做成了花肥。

并用来培育了一盆玫瑰花。

那盆玫瑰花后来长得非常好。

即便我来到了新的城市,我也一直带着它。

我觉得它能给我带来好运。

于是我将它摆在花店门口的石阶上作为镇店之宝。

我自然舍不得卖掉它。

我想永远留着它。

我要每天都看着它。

看着它,就像看到了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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