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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承煜沉默良久,平声道:「你起来吧。

「你提醒了朕,柔儿和沈冬……确实长得有几分相似。」

「但还是柔儿好。」他重重地重复,「柔儿乖巧、温顺,不像沈冬,像块死硬的石头。」

明明十六岁的时候,他不是这么说我的。

那时候的李承煜还没有君临天下,不过是个不受宠的皇子。

他负责来发军饷,认识了那一年跟着虎牙将军打仗的我。

我是个孤女,六七岁那年,虎牙将军从灾民中捡了我,让我给他当小丫鬟。

结果我舞刀弄枪上手奇快,更诡异的是兵书我看一遍就懂,胆子又奇大,敢单人单骑夜闯敌营,把敌军将领的脑袋拎回来。

于是一步步成了副将。

军队里没人把我当女孩儿,除了李承煜。

我打仗回来,他准备好热水,帮我洗掉脸上的血和泥。

黑沉沉的眼睛太温柔了,让人差点溺死在里面。

他说我野性不驯,京城中的闺秀大多无趣,只有我让他过目难忘。

我们在边塞的风沙里喝过酒,斩过狼,大雪压境的时候,李承煜攀上悬崖,为我折回一枝鲜红的梅花。

他说,他要娶我,这支梅花就是聘礼。

我没有别的东西,于是拿了玉佩,掰了一半给他。

那是我亲生爹娘留在我身上的,我曾经寄希望于拿着信物和爹娘相认。

但现在,我把最珍贵的东西分了一半给李承煜。

「拿着它,天南海北,只要你一声传唤,我就赶到你身边,为你拼死效命。」

我那时十六岁,平生里第一次被人爱了,恨不得当场给一条命出去。

「但是……你会娶很多很多媳妇吧?」我问李承煜。

「不会,我有你一个就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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