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大我十岁。
年轻的时候,也有自己追求的理想。
父母把家产交给哥哥继承,却又在公司出现危机时,强迫她去联姻。
末了,她轻描淡写地说:「既然是一群维持公司还需要我牺牲自己的废物,那干脆把家业交给我来管吧。」
她的腿,是被气急败坏的哥哥,从楼上推下去摔断的。
那天晚上,我和她面对面坐在阳台上。
她覆着我的手背,轻轻叹了口气:「如果我早点认识你就好了。」
「也不至于,让你为了区区三十万,就把自己人生宝贵的三年浪费在他身上。」
这次回国,我身上揣着专利项目。
研究所用九十万的年薪,聘请了我。
那是当初一筹莫展的、年轻的郁宁,想都不敢想的数目。
时隔五年,我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份 offer,签了合同,然后买红酒回来,和岑羽绮一起庆祝。
她喝酒,我喝牛奶。
反复发作的胃病,让我彻底把酒戒掉了。
我捧着牛奶杯,跟她道谢。
她说:「没什么好谢的。我只是在你身上,看到了年轻时候的我自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