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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的父亲是为国捐躯的英雄!”

“你们的母亲是含辛茹苦将你们拉扯大的烈士遗孀!”

“你们非但不思孝顺,反而在老人面前巧取豪夺,威逼勒索!”

“其行可鄙!”

“其心可诛!”

“为人子女你们不孝!”

“为人后代你们不肖!”

“简直枉为人子!”

“枉为人子”这四个字从庄严的国徽之下,从代表着国家法律和正义的法官口中说出,其分量重如泰山!

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批评,这是最严厉的、钉在棺材板上的道德审判!

顾卫国被这四个字砸得浑身一颤,两眼一翻,竟也学着他妹妹的样子想要晕过去。

只可惜他没能成功,只是瘫在椅子上抖得更厉害了。

张翠芬则“哇”的一声真的哭了出来,这一次不是装的,是真真切切地被吓哭了。

法官没有理会他们的丑态,他深吸一口气重新坐下,拿起了面前的判决书。

整个法庭鸦雀无声。

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,等待着最后的宣判。

“现在本庭对原告苏秀禾,诉被告顾卫国、张翠芬财产侵占纠纷一案,做出如下判决!”

法官的声音冰冷而威严,在法庭的每一个角落回荡。

“经本庭审理查明,被告顾卫国、张翠芬在原告苏秀禾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,长期非法占用其名下房产,并在近期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企图抢夺原告财产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!”

“被告方所谓的‘口头赠与’约定查无实证,其证人证言与本庭查明的事实严重不符,本庭不予采信!”

那两个做伪证的远房亲戚闻言浑身一软,差点从椅子上滑到地上去。

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本庭宣判如下:”

法官顿了顿,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。

“一,判决被告顾卫国、张翠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搬离位于本市大杂院 12 号的涉案房屋,将房屋完整归还于原告苏秀禾。”

顾卫国和张翠芬的身体猛地一震。

“二,判决被告顾卫国、张翠芬共同向原告苏秀禾,支付自 1985 年 4 月 15 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。

“按照每月二十元的标准计算,暂计为一百八十元整。”

钱虽然不多,但侮辱性极强!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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